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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條款

平樂座使用條款

*申請、購票時,請仔細閱讀“注意事項”,並同意後方可申請。

第一條(目的)

本條款規定了阪神 Contents Link 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本公司」)營運的「THE SUMO HALL Nichirakuza OSAKA」(以下簡稱「本設施」)的使用事宜。該設施的目的是確保顧客安全、安心地使用該設施,以及該設施的餐飲服務和相撲相關娛樂表演(以下簡稱“表演”)的順利進行。

第二條(契約的成立)

  • 1 使用本設施的合約(以下簡稱「使用合約」)由希望使用本設施的人在閱讀條款和條件並填寫本公司規定的申請表或當您填寫下表提出申請並我公司酌情批准您的申請時,本協議即生效。請注意,如果我們無法確認有關使用費的信息,例如信用卡公司是否批准預付款,或者如果我們認為不適合作為申請,我們可能無法批准您的申請。使用合約。
  • 2. 本公司將透過向申請時輸入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入館二維碼(以下簡稱「入場券」)來通知前款的批准。
  • 3 儘管有前兩款的規定,門票可由與本公司有合約關係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旅行社)出售。在此情況下,申請方法、付款方法、變更和取消均應遵守本公司和第三方另行確定的條件,與本條款的規定無關。此外,根據適用條件,可能會收取使用費等。

第3條(設施的使用)

  • 1 持有入場券的人士(以下簡稱「顧客」)可依本公司事先公佈的本條款,在指定的座位或地點進入設施並使用設施。
  • 2 進入設施時,顧客應在通過檢票口前出示入場券,進入設施後,應保留入場券直至退出設施,並遵守本公司工作人員等的要求。因此,必須提供這一點。另請注意,我們可能會要求您在入境時出示護照或其他形式的身份證明,以驗證您的身份和年齡。
  • 3 進入設施時未出示入場券的顧客,本公司可能會拒絕其進入設施。
  • 4.顧客必須在演出開始前至少10分鐘到達,以免干擾演出。如果您未在演出開始時間到達,您可能會被視為放棄進入設施的權利。在這種情況下,已支付的門票費用將不予退還。
  • 5 請注意,演出原則上以英語進行。

第四條(門票管理)

  • 1 客戶應自行承擔管理本公司發行的入場券的風險。此外,如果持有相同二維碼的第三方訪問該設施,則只有第一個在場館入口攜帶該二維碼的人才能進入。
  • 2 對於因使用複製的二維碼而產生的任何糾紛、麻煩、損害等,包括前款所述的情況,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變更/取消)

使用合約一旦成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或取消。請注意,冷靜期不適用於在該設施處理的門票。

第六條(演出取消時)

因自然災害、傳染病、突發疾病、表演者受傷等不可抗力、政府要求、公司或演出場地的情況等原因而取消演出時,演出期間和方式將按確定後,取消的演出將被取消,我們將退還門票。但超過退款期限或入場券遺失或損壞時,我們將無法接受退款。此外,無論演出因何種原因取消,我們均不會支付門票購買費用以外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手續費、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 ..

第七條(禁止事項)

客戶不得從事下列行為(以下簡稱「禁止行為」)。若發現顧客有下列禁止行為,或有這樣做的危險,公司將不允許顧客進入設施(如果顧客已經進入設施,將要求顧客離開) ),並向警方報案,我們可能會採取要求損害賠償等措施。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將不支付顧客已支付的機票價格或其他費用。此外,因下列禁止行為而造成的任何麻煩或損害,客戶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來解決,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 (1) 未滿 18 歲的顧客在未滿 18 歲的顧客(但高中生除外)陪同下進入本設施的行為。
  • (2) 僅限高中生進入本設施的行為。
  • (3) 20歲以下的顧客訂購酒精飲料。
  • (4) 從設施外攜帶食物或飲料進入設施內。
  • (五)以營利或倒賣為目的購買門票的行為。
  • (6) 以商業目的向第三方倒賣或試圖倒賣門票的行為(在公告欄、拍賣、網路門票拍賣、票務商店、黃牛或轉售網站上倒賣或試圖倒賣門票的行為)(包括但不包括僅限於)。
  • (7) 未經本公司事先許可而對演出進行攝影/攝影或錄音(不包括使用智慧型手機等明確用於私人用途而非商業目的的攝影/錄音)。
  • (8) 本公司認為造成其他顧客不便的行為。
  • (9) 以顧客姓名以外的名義使用信用卡支付門票等費用的行為。
  • (10) 如果您有侵犯其他客戶權利或給其他客戶帶來麻煩的行為,並且您不遵守本公司人員的指示或要求。
  • (11) 有組織的犯罪集團、敲詐勒索者或其他反社會勢力(充分利用暴力、武力和欺詐手段謀取經濟利益的團體或個人)或類似人員進入本設施。行動。
  • (十二)提出暴力、威脅要求,或提出超出法律責任的無理要求的行為。
  • (十三)違反法律、法規、條例及本規定的行為。
  • (14)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八條(責任限制)

  • 1 對於客戶所遭受的下列損失,本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本公司原因造成的情況除外。
    • (1) 由於表演者在表演過程中的相撲努力、顧客的相撲體驗以及表演者的粉絲服務行為所造成的損害。
    • (2) 因其他顧客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
    • (3) 因第七條禁止的行為以及其他違反您在本條款項下義務而造成的損害。
  • 2 在前款但書的情況下,公司應承擔的損害賠償範圍僅限於醫療費用等直接損害,不包括利潤損失、其他間接損害或特殊損害。
  • 3. 表演期間,顧客必須隨時密切注意表演者的相撲動作,並務必小心謹慎,以免受傷。
  • 4 若本公司因違反條款或其他原因而對顧客造成損害時,本公司的責任僅限於從顧客處收到的門票價格,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公司.馬蘇.

第9條(個人資料的處理)

客戶個人資訊的處理依照另行規定的《個人資訊的處理》執行。

第十條(本條款的變更)

  • 1 若社會條件改變或有其他合理必要性,本條款的每項規定均可在不違背合約目的的合理範圍內進行變更。變更本條款時,變更後的條款內容及適用開始日期應透過網路或其他適當方式提前公佈,且變更內容自公佈時確定的適用開始日期起適用。
  • 2 本條款變更後,若客戶使用本服務,則視為客戶接受變更。

第十一條(可分割性)

即使本使用條款的任何條款或部分根據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執行,本使用條款中除無效或無法執行的條款之外的其餘條款和部分被視為無效或無法執行的條款的其餘部分不可執行的應繼續有效並適用於公司、客戶等。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有關這些條款的所有適用法律均為日本法律。

第十三條(適用法律)

  • 1 若顧客與本公司因使用本設施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善協商解決。
  • 2 協商仍無法解決時,以大阪地方法院或大阪簡易法院為一審專屬管轄法院。

(2024年1月15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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